百姓呼声:连接网上网下 架起沟通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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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非法捕鱼可举报
■网友 游客 发帖(7月22日):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有人在洛河(洛浦秋风园至凌波桥一带)用粘网等工具捕鱼,大鱼、小鱼都不放过。
■市农业局回复(7月24日):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已责成市渔政站安排渔政工作人员加强对洛河水域巡逻和检查。
■记者追踪:记者昨日联系市渔政站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市渔政站一直坚持对洛河、伊河非法电鱼、捕鱼等行为进行打击,仅7月以来就没收电捕鱼器1台、粘网200米、地笼20个,拆除迷魂阵1个,销毁木船1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洛河水域面积大、人力有限,捕捞者出没时间和地点没有规律,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下一步,市渔政站将加强对洛河水面的巡逻,合理调整渔政管理人员巡逻时间,延长巡逻路线,依法从重打击违法电鱼、捕鱼现象,保护洛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广大市民发现违法捕鱼者,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意外伤害险可自愿购买
■网友 lyd_1413t9T20 发帖(7月22日):7月17日,我们一行3人到天池山景区游玩,游客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让我们每人买一份2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市旅发委回复(7月26日):您好!您的帖子收悉,已转市旅游监察大队办理。回复后再次回帖。
■记者追踪:昨日,市旅游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及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投保责任保险。目前,景区一般会投保公众责任险,该保险以景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也就是说,游客因景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可得到赔付,而在游客游玩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景区在不存在直接责任时,游客无法获取保险赔偿。
对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景区可倡导或建议游客购买,目的是为了游客的安全,因为一旦游客在游玩过程中不慎发生意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最大限度维护游客利益。但买意外伤害险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强制游客购买是违规行为,如果游客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66612301向市旅游监察大队投诉。(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