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河南篇】洛阳市出台优惠和扶持政策 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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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已经启动,近日,《洛阳晚报》记者从洛阳军分区了解到,与去年相比,大学生士兵征集比例明显提高。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应征入伍,我市出台相关政策,让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可以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
征集的对象及条件
按照计划,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征集的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的文化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男青年
年龄:18至22周岁,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条件可以放宽到24周岁,对于初中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年龄限制在不超过20周岁
征集女青年
年龄:18至22周岁,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此外,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如果自愿应征入伍,也被纳入征集范围。
8月5日起,各单位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洛阳市征兵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说,与去年相比,今年征集大学生士兵的比例明显提高。
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在洛高校的大学生返校和洛阳籍在外就学的大学生返乡参加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将参照义务兵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据实核算、报销交通费
●当地兵役机关将按照应征大学生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
●当地政府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及以上、专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发放5000元、4000元奖励金,对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一次性发放3000元、2000元奖励金
●各级各部门会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 绿色通道 ,优先报名、优先体检、优先政治考核、优先定兵、优先安排入伍方向,确保每名双合格大学生都能被批准入伍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创业均享扶持政策
●我市事业单位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原则上拿出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数量的20%,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符合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入伍期间保留编制和人事关系,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优先提拔使用
●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其直系亲属从事个体经营,可以被优先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按照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充分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或优惠。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最高额度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洛阳日报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高艳广)